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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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及名誉会员。

一、本会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个人会员:

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会员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为本会会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

2、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从事与药学有关工作的管理人员与企业家;

3、药学大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三年以上,药学相关学科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与药学有关的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

(二)团体会员

与药学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学技术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医疗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三)名誉会员

对药学科学技术事业和本会工作有重要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威望,且能对本会工作积极支持的区内外的药学科技界或相关专业人士。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由本人向药学会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申请表,经审查符合者即批准为会员,颁发中国药学会统一制作的会员证;

(二)团体会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本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报秘书处审核,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批,报常务理事会备案,颁发本会团体会员证;

(三)名誉会员:经常务理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填写名誉会员申请表,报理事会备案,颁发本会名誉会员证书。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区内外有关学术会议等活动,优惠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申请表下载:


个人会员申请表:个人会员申请表(2022).doc




团体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申请表(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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